问题 | 收监的流程 |
释义 | 一、收监的流程是什么 1、收监的流程如下: (1)审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是否已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是否齐备,记载是否有误; (2)检查罪犯是否患有严重疾病; (3)进行人身和物品检查; (4)对收监的罪犯填写罪犯入监登记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监外执行的终止】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二、收监执行的条件 收监执行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判决的罪犯; 2、判决的刑罚必须是实刑而非缓刑; 3、管制、缓刑除死缓外、监外执行、劳动教养、强制戒毒等不属于收监的范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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