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二年可以离婚吗 |
释义 | 夫妻分居两年并不必然成为离婚的理由。法官是否判决离婚,还要结合其他情况,来综合判定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分居是有要求的。首先要求是事实分居,是客观存在的分居。其次一定是因为感情不和的分居,不是因为一方因为工作调动,出差就学、子女上学导致的分居。另外这种分居要求具有持续性,如果分居期间双方又居住在一起后来又分开的,那么分居不能成为持续性的两年。 一、中国有自动离婚吗 中国没有自动离婚。有些夫妻经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因为当事人误解了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规定,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了。首先,分居两年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其次,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只是法院判断是否允许双方离婚的一个考虑因素,不是离婚的必要条件;最后,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后不能自动离婚。 二、离婚时的分居认定标准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79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对于该分居条款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才全面: 1、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出国留学、异地工作分居的),有感情不和造成的,有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作为法定判离的理由,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造成的才行。 2、分居时间必须满两年,而且分居必须是不间断的。 分居必须是连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开始计算。“满两年”是指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积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义务。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分居,是指男、女双方间没有夫妻性生活。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其实质是指夫妻间因感情不和而相互不履行夫妻间性生活之义务。 4、夫妻分居满两年必须有证据证明。 如果主张离婚的一方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夫妻已经分居两年,法庭仍不会认定。我国《民法典》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的目的,是非常不易的。因为,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法庭认定必须要有证据的支持。而夫妻是否真正分居这种隐私性很强的证据,是很难举证的,特别是在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离的情形下,就更难举证了。所以,对于那些想依靠《民法典》“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而希望法院判决离婚的人,着实需要三思。 分居往往涉及隐私,取证不易。法院一般是根据相关证人或居委会的证明,并结合其他证据材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如果原告能提供分居协议那更有证明力。 在证明分居原因是感情不和这一问题上,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理,原告负举证责任,在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在分居期间感情不和的情况下,原告只能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需要说明的是,即使符合前面三个要素,也仅是属于被法院认定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更重要的是,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已分居满两年以上,则需要提供证据,并被法院采信。但现实中,由于分居涉及个人隐私,如果另一方否认,分居事实就难以认定。即使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条件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先行调解,只有调解不成,感情确实破裂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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