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摩托车过户不需要驾驶证。 摩托车过户就是摩托车持有者将摩托车转让给别人,然后到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办理入户的过程。 摩托车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摩托车行驶证原件; 2、车主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4、机动车登记证书。 摩托车过户流程如下: 1、摩托车过户双方到车管所大厅领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或转入申请表》; 2、将摩托车开到车管所车辆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录入手续; 3、携带相关材料录入后,缴纳过户费用; 4、指定的窗口按照流水号打出新的行驶证,回收旧的行驶证; 5、机动车登记证书信息变更。 综上所述,买卖双方应持有各自的身份证和车辆手续,并与车辆登记处协商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