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坐支现金违反什么规定? |
释义 | 坐支现金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会受到财经纪律的处罚,这主要是因为坐支使银行无法准确掌握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干扰开户银行对各单位现金收付的管理,扰乱金融秩序。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三)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 怎么理解坐支现金: 会计上讲究收支两条线。收到的现金直接支付属于坐支现金,因为按规定所有收到的现金当日需要存入银行。支出现金用到的现金是你从银行提出来的,不是直接收到的。如果收支发生在不同日期相信你也就没有疑问了。 举个例子,比如你2号收到100元,当日支出50元,1号库存现金10元。按要求你要去银行存入100元,提取40元,最后支出50元,如果要留备用金,还可以多提一点。 实际工作中你可以把收到的钱支出出去,但是当日一定要在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就是你收到100元,支出50元,还剩下50元。之后带上那60元(上一天还有10元余额)和你要提现的40元的支票,去银行填一张100元的存单,做账时先做存入100元的业务,之后是提现40元的业务,最后是支付现金50元的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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