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公共设施是什么违法行为 |
释义 | 破坏公共设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对损毁公共设施的,根据相关规定: 1、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故意毁坏城市公共设施的,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适用治安管理处罚要满足的条件: 1、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 2、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综上所述,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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