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浙A号牌的小型客车,因驾乘人员来杭办事、就医、学习、开会等,需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杭州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可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平台的“非浙A急事通”模块,提供车牌、姓名及出行事由等信息申请报备,取得“电子通行凭证”。经申请报备并取得“电子通行凭证”后,可在我市规定的“错峰出行”时段、区域内通行。外地车限行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交警部门严格规定,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理; 2、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在3个小时内,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而不用再次受罚; 3、但如果一天内连续违反限行,则将会被连续处罚。 允许通行次数: 1、外省号牌(“非浙号牌”)小客车。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12次,且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 2、本省“非浙A号牌”小客车。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24次,且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