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公账户转不出去钱的,可能是转账信息录入时出现错误、操作失误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银行系统锁定等原因,对公账户是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办理结算业务的账户,能有效保障资金安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户单位只能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和津贴; (二)个人劳动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授予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个人费用;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格;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低于结算起点的零星支出; (八)其他确需以现金支付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