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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转继承的遗产如何分配
释义
    转继承人共同继承转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所有转继承人可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平均分配。
    一、宅基地能否继承分割?
    宅基地能否继承分割的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以修建住宅为目的而利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该权利因与特定社员身份有关,有一定的福利色彩,具有专属性,只能由特定的民事当事人享有。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也不能成为继承的遗产。但因为宅基地往往与房屋不可分离,而法律并未限制房屋的转让和继承,故基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在房屋被转让和继承时,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但如果宅基地上尚未建有房屋,该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予以分配。
    二、农村宅基地拆迁子女怎么分配
    农村宅基地拆迁子女继承方法如下:
    1、法定继承顺序,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继承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份额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遗嘱继承和遗赠,如有,则以此作准。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三、继承有没有次数限制?
    转继承是没有次数限制的。转继承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应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特点是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被继承人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转继承人只能继承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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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1: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