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行为属于学生欺凌行为? |
释义 | 校园欺凌行为有以下类型: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9、分派: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11、画侮辱画,写侮辱性的文字。 12、网上欺凌,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构成校园霸凌罪的条件有以下三点: 1、校园霸凌罪的行为必须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 2、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 3、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校园霸凌的犯罪涉及两方面,一方面是人身权利犯罪,分别有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人罪、过失重伤罪、侮辱罪和强奸罪和奸淫幼女罪。另一方面是财产罪,有抢劫和敲诈勒索罪。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旷课、夜不归宿; 携带管制刀具;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三十五条 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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