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幼儿园入学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家长携带儿童,同时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附近托儿所、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 2、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入园,父母必须持有关门颁发的《暂住证》、综合保险缴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属本区范围并且房产持有人为幼儿的父母)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居住地附近的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在招生名额允许的情况下作统筹安排。 总结: 小孩上幼儿园需要的证件有: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房屋租凭合同、结婚证、计生证。孩子的准生证、出生证、防疫接种证、独生子女证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时,其家长须持有关部门发放的暂住证、综合保险缴费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在居住地附近的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在允许的招生名额安排下统筹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