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最新 |
释义 | 法律分析: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1、不能签口头协议。 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 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5、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综上所述,对于不想租店面了的,但是又签订了租赁合同,应该按照合同内容来进行违约赔偿,当然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赔偿责任的,可以根据以产生的损失来进行对方的赔偿,产生纠纷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则明确了:当房屋出现权属争议,或者被查封、扣押时,租房人可以依法解除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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