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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收养了一个女儿,想再收养一个可以吗,我们夫妻都是国企
释义
    依据法律规定,只要符合收养条件就可以再收养一个孩子。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不受此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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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