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拾得遗失物者有权要求支付费用,但不得要求报酬。遗失物的拾得者应返还给权利人,并及时通知或送交相关部门。如果遗失物人发布悬赏广告并愿意支付报酬,则不能反悔。 法律分析 拾得者可以要求支付必要的费用。 遗失物拾得者可以要求支付必要的费用。 行为人拾得遗失物的应当返还权利人。 而且拾得人知道遗失物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 拓展延伸 遗失物拾得者的合法权益保障 遗失物拾得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是指针对那些无意中发现并拾得他人遗失物的人,为保护其合法权益而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拾得者在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的前提下,有权享有对所拾得物品的合法占有权,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此外,为保障拾得者的权益,法律规定了拾得者应尽的义务,如及时归还遗失物、妥善保管等。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拾得者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的举证和赔偿机制,确保拾得者能够合法享有其应得的权益。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维护遗失物拾得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结语 拾得遗失物的人有权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报酬。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后不得反悔。遗失物拾得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是为保护其合法权益而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措施。拾得者应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及时归还遗失物,并妥善保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拾得者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的举证和赔偿机制,以维护拾得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