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书写过程中常见的常识和误区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遗嘱书写过程中,常见的常识包括:应该清楚表达自己的意图,明确继承人的身份,确保遗嘱书写过程合法有效;常见的误区包括:不清楚继承规定、未及时更新遗嘱、遗嘱语言模糊不清等。遗嘱书写应该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注意书写格式,签字盖章要规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和指定继承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八十条规定: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或者以他人代笔、记录的方式作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八十四条规定:遗嘱必须在亲笔签名或者盖章后封存。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八十五条规定:遗嘱应当保存在安全的地方。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九十条规定:不遵守遗嘱执行程序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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