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缓刑之前司法所上门走访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法院阶段,如果认为你能判缓刑,法院会委托你所在地的司法所对你进行社会调查,也就是走访你所在地的居委(村委),走访你的邻居。 在判决后,一般情况是需要你主动去司法所或社区矫正机构去报道,汇报一下你的个人情况。如果按照要求报道,一般是不会上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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