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义务教育是权利还是义务? |
释义 | 义务教育不只是公民的义务,同时也是公民的一项权利。 【基础分析】 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也是公民在一定年龄阶段享受和承担宪法所赋予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体现。凡是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实现,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各个方面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保障义务。 【个人建议】 在我国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互不分割的,我们在享有一定权利的时候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受业务教育不仅仅是公民需要承担的一项义务,同时也是公民所享有的一项权利。义务教育想要完美体现,必须由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各个方面都严格履行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组织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国家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 【拓展资料】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实施的具有普及性、强制性、免费性的学校教育,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基础,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支持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义务教育一直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本世纪初,中国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首先解决法律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在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和免费之后,国家明确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努力实现让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上好学”的目标。 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基本均衡的义务教育是政府的法律责任,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该享有接受质量合格的义务教育的平等机会。义务教育的属性决定,义务教育必须均衡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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