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前置许可证件是指当事人在办理当前许可事项时,必须持有的上一环节的许可证件。后置审批是指对于应当予以前置审批的商事登记,为了提高商事登记的效率,促进商事活动的迅速开展,采取先行商事登记而后进行理应前置审批的审查。 前置许可和后置审批在概念上、办证前后顺序和审批数量上有所区别。 1、概念上不同 前置许可证是一个证件,而后置审批是一个审批程序,不是证件。 2、办证前后顺序上有所不同 前置许可是在办理营业执照前需要办理的一个证件,而后置审批是在办理完营业执照后再补办原先需要提前办的证件。 3、审批数量不同 企业登记需要前置许可的证件有112种。而可以后置审批的项目有202项。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条 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以下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凭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等规定在登记后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以下称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