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鉴于公章具有公认的法律效力,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在实务上也一般将其视为合法的收据。但是,在收款收据上加盖的印章若为发票专用章,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发票专用章仅仅是作为在税务部门备案的专用印章,其使用范围是严格限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七条 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第八条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