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是按户口还是宅基地 |
释义 | 拆迁是按照房产证的。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房屋拆迁流程如下: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综上所述,如果说房屋既有宅基地证,又有房产证,而且两个证记载的房屋面积不一致,应当以房产证记载为准,因为房产证是在房屋建成之后才能办理的证件,晚于宅基地证,也更能够更全面的反映房屋最后落成的具体面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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