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使用的添加剂为 |
释义 | 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为亚硝酸钠。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由于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为现代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已经成为食品工业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力。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中,除保证其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外,最重要的是应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 常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 1、防腐剂:食品中的防腐剂过多会威胁人体健康。可一些食品如果不用防腐剂的话,可能引起致病菌大量滋生,更威胁到健康。防腐剂常用于饮料、酱油、酱菜、糕点等食品中。 2、抗氧化剂:多添加于植物油类,如花生油、菜籽油,及含有油脂的食品,如饼干、糕点。如果不适当添加,此类食品中油脂容易酸败产生一种哈喇味,不但使油的品质下降,营养价值也会相应降低,特别是食物中的脂溶性维生素的有效性会被破坏。 3、食用色素:能改善食品观感,但既没有营养价值、又没有防腐作用。 4、甜味剂:按来源可分为天然和合成两类,天然的有木糖醇、山梨糖醇等各种糖醇类,口香糖中常见,以及非糖类的甜菊糖甙、甘草、罗汉果素、索马甜等;人工合成的最常见是糖精、阿斯巴甜等,另外还有蔗糖的衍生物三氯蔗糖、新糖等。甜味剂在饮料、糖果、酱类及各种小食品中广泛使用。 5、膨松剂:膨松剂是一些不经过发酵就能让面团产生气体、变膨大松软的物质,主要用于蛋糕、饼干、面点、馒头、起酥面包、油条、膨化食品等的加工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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