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是在男人家结婚的。我的户口没有迁移。现在离婚要去男人家办理吗? |
释义 | 离婚不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具体如下:1、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双方需要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2、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3、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以下证件:1、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单方离婚怎么离单方离婚的手续如下:1、写好离婚起诉书;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法院开庭;8、法院判决是否离婚。 我结婚的户口在男人家签字,我的原籍会注销我吗? 法律分析:户口被注销对于夫妻关系是不会有任何影响的。一方注销的,不影响另一方补办结婚证,只需要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取可。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后,女性没有迁移户口。现在对方已经结婚了,有了一个女人。现在我想申请户口簿。我可以给它 女方未将户口迁移至男方处的,离婚时需要以下证件: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后,带齐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带齐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我的孩子现在三个月没有户口了,想去女人家的男人不同意,怎么办? 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应该采取下列办法进行处理:1、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2、在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女人离婚后再婚孩子的户口能签到男人家吗?女人是越南人 一般再婚的话,如果孩子的户口是跟对方的话,是不需要离婚证的,如果是跟着自己的话,是需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结婚户口迁移一次之后还能迁移吗? 结婚以后户口能迁移,公民因结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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