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沈抚新区户口归沈抚新区派出所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派出所工作职责: 1、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指示,研究部署本镇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分析、研究全镇社会治安形势,准确掌握影响和危害辖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县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掌握辖区内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4、组织、协调和参与对辖区内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和处置,以及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破。 5、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