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递交上诉状不一定需要本人去。 民事、行政案件中原告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提交起诉书,由律师进行诉讼代理,不用自己写起诉状和不用到法院立案。刑事案件中,由检察院向法院移送起诉。除了婚姻等少数涉及公民身份的案件之外,大多数民事案件不需要本人亲自到法院立案。公民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包括立案必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必须在起诉状上亲笔签名,必须提供本人的真实身份证复印件。这些手续全了,从立案到结案都无须本人亲自到场。 从法律层面讲,起诉书可以当面递交,也可以邮寄递交。但是,从实务操作来看,邮寄递交很难立案,几乎不可能。实务操作,是带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同时按被告人数提交相应的起诉状副本,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所提供证据的原件或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