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助抓捕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立功? |
释义 | 现实生活中,有些犯罪分子会指使或伙同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如成年人伙同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的。那么当犯罪分子被抓后,协助警方将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抓捕归案的,是否构成立功呢? 犯罪分子协助抓捕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嫌疑人是立功 所谓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说白了,就是实施犯罪行为,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人。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三类人员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1)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换句话说,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实施其他犯罪行为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因而,犯罪分子指使或伙同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的,只会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那么其协助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立功,就出现争议。有人认为是立功,有人认为不是。 但从法院判决中看来,往往都是认定为立功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被告人检举揭发或者协助抓获的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因法定事由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终止审理的,不影响对被告人立功表现的认定。 因而,只要犯罪分子有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不管该犯罪嫌疑人最终是否构成犯罪,都不影响对其认定立功。 至于为什么会纠结立不立功呢?因为犯罪分子立了功,法院在对其判刑量刑时,是可以从宽处罚的。如果要是对此仍有疑问,可以找个刑事辩护律师详细咨询。 一、未成年人的刑事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满十四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一般地说,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尚处于幼年时期,还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不具备责任能力。因此法律规定,对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概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必要时可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 2、相对负刑事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人相对负刑事刑事责任的年龄范围,即处于该年龄段的人只对刑法中规定的少数犯罪负刑事责任,而对绝大多数犯罪则不负刑事责任。这无疑是符合未成年人辨认和控制能力实际状况的科学的制度。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对所有的犯罪都应负有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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