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汽车事故保险公司理赔还是我自己赔,具体如下: 1、在车辆发生事故时,没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临时移动证,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车辆未通过年检或者未及时年检的,均属于不能合法上路。车险免责条款规定,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而上路行驶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3、汽车保险合同上对发生在停车场内的事故或丢失,是不会赔偿; 4、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事故损失,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