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保开药没有数量限制。 医保部门未对开药量进行限制。开药量是由接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按照《处方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开具的。 医疗保险缴费记录查询方法如下: 1、社保中心查询: 参保人直接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所属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查询即可,或者在服务大厅的自助机上查询、打印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清单; 2、电话咨询: 打当地社保局电话,报个人信息后,查询医疗保险缴费记录。 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如下: 1、基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含退休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占所在单位职工比例超过市规定标准的则按市里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含退休职工缴纳,其中用人单位负担70%,职工个人负担30%。用人单位中途参保的,须按全年标准补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综上所述,医保部门未对开药量进行限制。开药量是由接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按照《处方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开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