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关系属于当事人的隐私,网络上是无法查询的;可由相关权利人前往婚姻关系缔结地的民政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查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如果想查询婚姻状况,因为涉及当事人隐私,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婚姻当事人凭合法身份证到当地的民政局查阅;2、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行政执法部门因工作上的需要,凭单位证明和工作证对他人的婚姻登记信息进行查询;3、律师职业者或者其他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持人民法院证明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档案查询;4、直系亲属在特定条件下持有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询。 一、如何查询结婚登记档案 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二、结婚证丢了怎么领离婚证 结婚证丢了一本并不影响双方离婚自由的实现。首先,如果是协议离婚,这意味着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都达成了一致,并写好了离婚协议书。那么,双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另一本结婚证一起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后再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目前补办结婚证已实现全国联网,可以异地补领。另一种情况是诉讼离婚,这意味着双方的矛盾较大,协商不了,所以双方配合补办结婚证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档案保管部门查询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加盖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亦可以证明婚姻关系存在,当事人可持该复印件作为婚姻关系的证明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