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看守所充钱,被拘留人员会知道是谁充的。按规定是三联单,存钱人是要签字的。一联给存钱人,一联底联,另一联由看守所交给被拘留人。看守所属于国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执法机关,在押人员伙食由国家负责,其生活条件并不优渥,日常生活用品需自费购买。如需给在押人员账户存钱,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前往看守所内勤处办理。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 第十六条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管理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