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国级集团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全国性、省级和市级集团公司成立的条件以及注册成立企业集团的程序。企业集团需要满足注册资本达到规定数额、拥有至少5家控股子公司等条件,而注册程序包括咨询、递交材料、等待核准结果、领取相关证书等步骤。 法律分析 一、全国性集团公司成立所需条件: 1.企业集团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需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需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内各成员企业需具备法人资格。 二、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 三、市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2000万元以上。 四、集团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受理审核时限:申请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1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五、注册成立企业集团程序: 设立企业集团,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结语 企业集团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注册资本、子公司数量等。同时,母公司还需要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在5-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企业集团设立一般要经过咨询、申请、递交材料、领取证书等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企业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需求,发展商品生产,创造财富,增加积累,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五条 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法的原则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交通运输、邮电、地质勘探、建筑安装、商业、外贸、物资、农林、水利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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