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 |
释义 | 营业税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商品销售:营业税主要适用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商品销售活动,包括生产、进口、销售、租赁、修理、加工等活动产生的销售额或者营业额; 2、服务业务:营业税也适用于服务业务,包括餐饮、住宿、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房地产、金融保险、文化娱乐等行业的服务收入; 3、建筑业务:营业税还适用于建筑业务,包括建筑施工、安装工程、装修装饰等产生的销售额或者营业额。 营业税的征税流程如下: 1、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纳税申报,填写营业税申报表,报送至税务机关; 2、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申报表后,进行审核和核实,对申报表中的数据进行比对和分析,如发现问题会进行补充确认和调查取证; 3、税务机关在审核通过后,核定税款,并通知纳税人缴纳相应的税款; 4、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通知,缴纳相应的营业税款,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票等方式进行缴纳; 5、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进行确认和核算,如发现问题会进行调整和处理; 6、纳税人在缴纳税款后,应及时领取税务机关发放的税务证明和票据,作为企业营业的合法凭证。 综上所述,营业税已于2016年5月1日停征,取而代之的是增值税。增值税的征税流程和营业税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了解和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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