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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电力局是干什么的
释义
    电力局的工作职责是:
    1、对接其他电力局,维护关系;
    2、电力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办理;
    3、电力工程的跟踪,招投标,合同及工程款办理;
    4、负责工程协调并配合其他部门。
    电力局是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综合性电力企业,是负责特定地区变电和供电的单位。电力局的主要部门有送电工区、变电工区、检修试验厂、调度所、信息中心、经济、用电管理所、财务、属下三产公司等等。除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也以市为行政划分区域设立电力局。市电力局隶属于网局或省电力局。电力局负责对辖区内的电力企业和电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进行管理,还负责供电、农电、营业等工作。此外,还行使地方政府管电的职能,对管辖系统外的地方电厂、小水电站等进行技术业务指导。除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也以市为行政划分区域设立电力局。市电力局隶属于网局或省电力局。电力局负责对辖区内的电力企业和电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进行管理,还负责供电、农电、营业等工作。此外,还行使地方政府管电的职能,对管辖系统外的地方电厂、小水电站等进行技术业务指导。电力局 的主要职能与供电局相似,系统内发电厂的电力生产、调度仍由上级局负责,但辖区系统内各单位的关系由电力局协调。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六条 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电力建设企业、电力生产企业、电网经营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 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电力事业。
    第九条 国家鼓励在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在研究、开发、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条 电力发展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电力发展规划,应当体现合理利用能源、电源与电网配套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
    第十一条 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安排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
    第十二条 国家通过制定有关政策,支持、促进电力建设。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电力发展规划,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开发电源,发展电力建设。
    第十三条 电力投资者对其投资形成的电力,享有法定权益。并网运行的,电力投资者有优先使用权;未并网的自备电厂,电力投资者自行支配使用。
    第十四条 电力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电力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电力产业政策。
    电力建设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
    第十五条 输变电工程、调度通信自动化工程等电网配套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应当与发电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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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5: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