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本人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2)提交申请材料。 (3)当场查验材料。申请材料不全的,办理机构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4)本人凭借《居民身份证》领取《居民居住证》 办理《临时居住证》所需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5、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提供: (1)劳动合同;(2)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 6、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提供: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营业执照的副本。 7、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2)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 8、符合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提供: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市落户条件的证明。 综上所述,外地租房办理居住证需要到公安局提交申请材料,经过公安当场查要,合格之后,就可以办理居住证,如果材料不全,就不能办理,建议你把材料带全之后再去,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