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我国人口普查的相关规定,人口普查查的是现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第五条规定: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人口普查对象拒绝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人口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并予以批评教育。人口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十二条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十三条人口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