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包括发行股票以及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一、公司债券发行报批条件 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条件包括:资产方面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六千万元;对总计发行债券的限制规定:债券余额加起来计算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盈利方面的要求: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能够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应用方面的要求:聚集的资金要投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率方面的要求:债券的利率不能比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高;规定的别的条件。公开发行债券聚集的资金,要用于核准的用途。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要符合以上的条件外,还要符合证券法等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请核准。 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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