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重婚罪定义是怎样的 |
释义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重婚是否属于无效婚姻? 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未根据《民法典》到有关部门登记办理手续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二、对方重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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