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举报是维护社会公正和公正原则的重要手段,但举报不一定总能得到有效处理。如果遭到拒绝,可考虑采取以下措施:1.向上一级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申诉;2.向有关司法机关提起行政诉讼;3.向有关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4.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具体措施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进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应当作出行政行为而未作出行政行为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未作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向同级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