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法 中关于迟到、早退时间的定义。 劳动法中没有明文规定员工 旷工 及迟到如何处罚的的条款;只在第四条中授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纵观所有劳动方面的法律 法规 ,没有一条授权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罚款的规定。 法律客观: 《 工资 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 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 ,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