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禁止通行:表示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入口处。禁止驶入:表示禁止一切车辆驶入。此标志设在单行路的出口处或禁止驶入的路段入口。禁止机动车驶入:表示禁止各类机动车驶入。此标志设在禁止机动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禁止载货汽车驶入:表示禁止载货机动车驶入。此标志设在载货机动车驶入的路段入口处。禁止三轮机动车驶入:表示禁止三轮机动车驶入。此标志设在禁止三轮机动车驶入的路段入口处。禁止大型客车驶入:表示禁止大型客车驶入。此标志设在禁止大型客车驶入的路段入口处。禁止小型客车驶入:表示禁止小型客车驶入。此标志设在禁止小型客车驶入的路段入口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