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消防车道禁止占用尺寸: 1、多层住宅最小宽度不得小于九十公分; 2、高层住宅不小于一百一十公分; 3、公共建筑不得小于一百二十公分; 4、人员密集场所的不小于一百四十公分的,消防车道宽度和高度均不小于四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