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名字不是只能改一次,十六岁之前,只要家长同意可以改无数次。更名字没有次数限制,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姓名权,可以自主选择自己的姓名。十八周岁以后,改名需本人提出申请稍有一点麻烦,通常派出所不给改,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只能更改一次或者两次姓名,想更改姓名是可以的,但是必须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户口本上改名字是需要相关的程序和流程,改名字的审核结果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会得到通知的。但是要注意的是一般说来,18周岁以下的人更改名字比较方便,派出所容易批准。而18周岁以上的人要更改名字,就会麻烦些。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可靠的证据,让派出所相信改名字是必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