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征兵家访又叫做走访,由武装部工作人员、军分区征兵人员结伴预约到那些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征青年家里拜访、核实。【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