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平度办理离婚在哪里? |
释义 | 律师解析: 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需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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