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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动产占有即推定所有
释义
    占有的权利推定是占有最主要的效力,它包括:在无法律明文规定排除、以及没有相反证据推翻的情况下,动产的所有权应当推定为占有人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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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1: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