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出商品是存货吗 |
释义 | 发出商品是企业的存货之一,在企业中,存货是指企业已经购买或制造但尚未出售的物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以及最终成品等,发出商品属于最终成品的一种。 通过快递或邮寄的方式将商品发出,一般需要的资料: 1、发货人身份证明,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2、快递单或邮寄单,需要填写完整的寄件人、收件人信息和商品信息; 3、商品清单,需要列明商品名称、数量、重量、价值等详细信息,以便快递公司或邮局进行清关、计价等操作; 4、其他证件,如果是涉及到特殊行业或特殊商品,需要提供相应的许可证、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发出商品在财务会计中会被作为企业的存货进行记录和核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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