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叉车工无证上岗责令限期改正根据相关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叉车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有: 1、叉车作业范围1.5米内不得有人靠近; 2、叉车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 3、在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驾驶员的侧后方指挥; 4、叉车所有部位禁止站人、搭乘其他人员; 5、不得超载,载物行驶时货叉不能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叉车是指对成件托盘货物进行装卸、堆垛和短距离运输作业的各种轮式搬运车辆,用额定起重量、载荷中心距、门架倾角等技术参数来表明叉车的结构特征和工作性能,通常分为内燃叉车、电动叉车等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 (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 (三)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