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司法鉴定作假的可能性存在么,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作假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故对于司法鉴定伤情鉴定原则上不存在作假可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司法鉴定协会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违反本通则规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相关【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