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三板的上市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新三板上市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2、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 1、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2、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有一种,同股同权; 3、向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 4、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5、近三年发行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无重大违法行为; 6、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二、证券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证券交易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设立目的; (二)名称; (三)主要办公及交易场所和设施所在地; (四)职能范围; (五)会员的资格和加入、退出程序; (六)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七)对会员的纪律处分; (八)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 (十)资本和财务事项; (十一)解散的条件和程序; (十二)其他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事项。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三、股票、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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