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如何注册分公司 1、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二、注册分公司要准备哪些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授权的委托书》及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的法规和国务院来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的文件或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经营的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经营的范围; 8、法律、行政的法规和国务院来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法律咨询: 网友: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律师: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