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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石家庄公积金提取地点
释义
    1.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0-1号 电话:0311-852900002.桥西管理部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0-1号市公积金中心二楼 电话:0311-852962313.长安管理部 地址:石家庄市西大街52号农行广安支行二楼 电话:0311-866750064.桥东管理部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7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0311-86137010。
    一、公积金贷款的用途有:
    1.购买;
    2.翻建;
    3.大修自住住房;
    二、限制贷款条件或不予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2.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3.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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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