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支机构是不是分公司 |
释义 | 不一定。分支机构是常设机构的一种,包括分公司,但不等于分公司。企业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分公司;一种为办事处。 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 一、分公司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与子公司相对应,我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民诉法的解释中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但不能理解为办事机构或者部门。 二、分公司能作为被行政处罚的对象吗 分公司、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只能以设立该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公司或者法人作为处罚对象。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独立的章程,没有独立的法人机关,也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业务活动的法律后果要由总公司承受。虽然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独立的章程,没有独立的法人机关,也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业务活动的法律后果要由总公司承受,但是分公司仍具有经营资格,需办理营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的规定理解,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且以自己独立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则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反之则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而应以设立分公司的法人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 三、分公司和子公司区别有哪些 分公司和子公司区别有: 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一般由包括公司在内的两名以上股东按照规定设立。分公司一般由总公司向当地工商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2、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无法人资格,无独立名称和组织; 3、受控方式不同,母公司一般对子公司采用间接控制;分公司只能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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